團隊精神,人云亦云。
制度不完善,但辦事的都是人才,無私奉公,這個政府壞不到哪裏去;制度完善,辦公的都是庸才,這個政府,也好不到哪裏去。
冀望出現制度和人員都一流的「雙全政府」,是不切實際的;制度不好不壞,官員半好半壞,社會穩定地進步,大概已是小民們的心願,大家並不苛求。完善的制度,講求完善的分工;權責規劃清晰,官員守法盡責,有個簡單明確的方向,例如服務巿民,就夠了。
為甚麼要團隊精神?甚麼是團隊精神?就因為「踢足球要有團隊精神」,於是,政府也要有團隊精神?誰是這個政府的「足球」?
治大國若烹小鮮,治小城,大概就如編副刊;報紙,目標明確:吸引讀者。編輯決定了找甚麼人寫甚麼專欄,局,佈得好,寫的人,用心拉客,大家就算有個交代。我們有共同目標,但從不需要甚麼團隊精神;我們不必溝通,不必認同,甚至老死不相往還;理論上,也不會有個「作家田北俊」蒙主寵愛,失魂嘶叫:「寫字人不應該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就私自宣揚自己的想法。」
董建華「治」港五年,政績可驚,他忽然拉雜成軍,要帶領這支「部長足球隊」衝鋒陷陣,如果他說向東,部長隊都聽命向東;向西,全部歸西;東搖搖,西擺擺,愛怎麼搖就怎麼搖,愛怎麼擺就怎麼擺,「效率」高了,為害,肯定更大。
講求團隊精神之前,先要有個精神健全的領隊。
隊員各自為政,互相箝制,好事做得慢,壞事,也做得慢;總勝於上下一心,為了取悅智障隊長,幾十隻怪腳,合力踢死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