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 何喜華
庾文翰失蹤至今已有兩年,至今下落不明,生死未卜。過去兩年,庾家為尋找文翰而四出奔走,既不放過每一個消息,卻每每落空而回,每天每日在精神及經濟上飽受折磨,可謂苦不堪言。社會對事件有不同的評論,然而有些講法實在令人難以釋懷,亦甚使人憤慨。
有說庾太明知自己兒子是智障兒童,為何不好好看管兒子,讓他走失。因此庾太有錯在先,雖然入境處未能阻截文翰,但也不應備受責難。這種講法實在令人費解,難道社會要求將所有智障兒童留在家中?或是上街時戴上鎖鏈,以防走失?就算是庾太沒有看緊自己兒子,難道入境處就可免除其過嗎?市民被劫後,警察沒有偵查,可以說是市民咎由自取,沒有做好防盜措施而不應怪責警方嗎?
更奇怪的是有人認為文翰沒可能由油麻地走到羅湖,也不知是否庾太想丟棄自己兒子到大陸,後來又感到內咎,更訛說從油麻地走失,不知何故走到羅湖。這樣胡亂推斷,真不知可笑還是可悲。
事件發展至今,政府曾答允賠償一百萬多,但庾太卻拒絕接收。有人說這正是庾太貪錢的表現。查實庾太就算行動不便,也每日奔波,北上尋子,又要四處致電打聽消息。照庾太一家的經濟狀況,早已經不能支持尋子費用,而借錢尋子已經欠下八十萬。政府答允賠償一百萬,根本不足以賠償經濟上的損失,更遑論失子帶來的精神心理上的損失。政府卻以賠償了事,不再積極協助尋回文翰,更是要不得。
最令人心寒的,是有人認為庾太失了兒子是「放下包袱」,早應慶幸,還來尋子!世態炎涼,莫過於此!母子之間的感情,豈可用利益角度判斷?就是有人遺失寵物,也四處刊登告示尋找,何況是共處十多年的親生兒子呢?難道智障兒童的價值是低人一等的嗎?倒過來說,如果庾太一早明言失子令她放下包袱,不會尋子時,社會人士又會群起而攻之,罵她沒有良心,沒有道德,一如當年陳健康受盡社會責難一樣。社會上又有多少人會體恤他們的困境?這是怎樣的一個社會呢?就是高談道德卻沒有良心的社會。
聞說仙界有一照妖鏡,一切妖魔鬼怪經鏡一照即無所遁形。庾太失子也是一面照妖鏡,各位不妨看看自己鏡中的倒影,究竟是人是鬼?是有良知還是要自慚形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