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藏有偽造護照被捕,棄保潛逃後被判罪成的一名澳門公開大學前法律講師,被加拿大當局引渡返港後,昨在高等法院提堂,他堅稱當日法庭雖發出拘捕令,但擔保仍然有效,故法庭不能拘禁他,法官指他:「一知半解最唔好!」
高院暫委法官彭偉昌在庭上指出,他本人在去年六月發出拘捕令時,擔保已自動撤銷,他勸被告梁偉耀找律師協助,並指他「唔會識晒所有嘢」,不要「你覺得」,就說是正確程序。不過,梁偉耀對於彭官的勸告,只聽一半,他說會請律師上訴及申請人身保護令,但本案的求情陳詞,他要親力親為,由於控方要加控梁有關棄保潛逃的罪名,故彭官將案押後至八月一日才宣判,而彭官亦拒絕梁申請保釋候判。
現年四十六歲的梁偉耀曾是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的商業法講師,亦曾在本港中文大學校外進修學院做閱卷員,案發時他在澳門開設地產代理公司,兼代辦投資移民。
根據控方所稱,梁偉耀於九九年替一名在江蘇營商的錢姓女子,以八萬五千元代辦尼日利亞護照,助她出國營商,梁替錢取得護照後,錢發覺護照有被修改痕迹,要求更換,梁在同年十一月以另一本護照交換舊的護照時,遭廉署人員拘捕,並證實最初的護照偽造。
梁在原審時沒有律師代表,僅出庭兩日,其後便聲稱要返澳門發證人傳票,坐飛機逃走,彭官在梁缺席下裁定他藏有虛假文書罪成,並發出通緝令,後來梁在加拿大落網,被引渡返港。
案件編號:DCCC11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