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城中「名嘴」鄭經翰創辦,去年底停刊的《茶杯》周刊,原來拖欠印刷商一筆巨額印刷費,印刷商昨入稟高等法院,向該刊出版商追討六百五十九萬元欠款。
本報記者嘗試聯絡「大班」鄭經翰,但他現時不在香港;《茶杯》月刊行政總裁劉細良則表示,持有出版商公司的36.com已賣予MChannel,事件與《茶杯》月刊無關。
根據入稟狀,原告凸版印刷(香港)有限公司於去年三月,與被告中聯出版有限公司達成協議,原告替被告印刷《茶杯》周刊,而被告可在發票日的一百二十日內付款。
根據協議,被告須在印製第一期《茶杯》之前,支付五百萬元定金,而被告亦支付了定金。
原告於去年七月至十二月期間,共支付印刷費一千一百五十九萬元,扣除定金,被告須支付六百五十九萬元,但幾經追討,被告仍不付款。
案件編號:HCA289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