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開腔後,港交所順應其意見,昨日通過只延長交易時間1小時,其中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半的交易時段維持不變,下午時段則由現時2時半至4時,延長為2時至4時半。有關決定並非照單全收馬時亨的建議,港交所董事李君豪指出,主要是考慮與內地股市配合,有利吸納內地投資者。
港交所指出,由於市場準備需時,有關建議也有待證監會批准,預計新的交易時段將於今年底或明年初才可實行。
馬時亨原本提出午飯時間由下午1時至2時半,但港交所通過的方案是12時半至2時。他昨日表示,將午飯後的開市時間提前半小時完全沒有問題,「當然沒有失望,我們的社會應該要廣納各方意見,所以我說這是屬於交易所的決定。」他並強調,這並非由他個人或政府決定。
雖然馬時亨較早前已發表意見,但據了解,港交所發給董事的討論文件仍以舊方案為藍本,即上午10時至下午1時半及下午2時半至5時,共延長2小時。不過,昨日代表經紀的董事在會上提出只延長1小時,並建議午飯時間為12時半至2時,以便銜接內地股市,因內地股市在下午1時至3時開市,新方案有1小時重叠,有利於吸納內地投資者。最後方案獲一致通過。
李君豪在會後表示,相信延長至4時半收市,對銀行支票交收不會造成問題,但會與銀行再商討細節。他認為,延時交易可望提高市場效益,與國內市場交易時段有更佳的配合。
港交所又公布,指數衍生產品市場及杜指期貨的下午交易時段將延長1小時,由下午2時至4時45分;至於設有開市前時段的期貨合約,其開市前時段會在下午開市前半小時開始。
港交所行政總裁鄺其志表示,將密切留意延時交易的情況,以便日後檢討有關安排。證監會發言人說,會研究新方案,確保配合風險管理及監控工作。
證券經紀業協會主席黃偉深認為新方案可接受,但在成交萎縮下,延時交易對提高市場效益作用不大,而且經紀行成本會增加,故應該仿效德國,視延時交易為試點,例如半年試驗期,若發現交投量未見提升,便應重新檢討。他又表示,會聯同港交所與銀行磋商,希望各分行作出配合,令支票交收風險減至最低。
滙豐銀行發言人說,會盡量配合延時交易,但具體細則,如闢出多少間分行處理4時半後遞交分行的支票、分行延長關門的時間等,仍需與經紀洽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