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開放售匯業務

中國開放售匯業務

【本報訊】國家外滙管理局(下稱外管局)昨日推出《境內居民個人購買滙管理實施細則》,由8月1日起,內地居民可在核准的本地及外資銀行售滙,打破長久中銀香港(2388)母公司中國銀行獨家辦理個人售滙業務的壟斷地位。在國家外滙管理局所定立的法規下,日後仍只有出外旅遊、留學及境外郵購等情況下可售滙。本港銀行界人士認為,這將有利外資銀行向內地居民進一步拓展外滙業務。
凡符合《細則》技術及業務條件的中、外資銀行,均可向外管局申請,經核准後,可以開辦個人售滙業務。換言之,8月1日後,國內的本港銀行包括滙豐、恒生(011)、渣打、東亞(023)及永亨(302)等,將可逐漸辦理個人售滙業務。
不過,是次細則並非全面開放國內人士售滙,只有16種情況下,內地人士可以獲准購滙,包括境外就醫、自費留學、商務考察、境外郵購及出境定居等,除自費留學的購滙上限為2萬美元外,其他的規定上限為2000美元至1000美元。
永亨銀行(302)中國業務部主管陳宏略表示,這將有助永亨及其他外資銀行開拓售幣業務,長遠更有助銀行個人外幣借貸業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