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近日上水古洞河上鄉石仔嶺村一間村屋的女戶主,在焗熱的屋內窗邊,測試室外氣溫,竟錄得高達50℃。當然可能受玻璃反射、汽車廢氣或溫度計可靠性影響,但這一陣實在太太太熱了,不止熱,是悶熱。
「悶熱」形容身心兩方面的翳焗感,冒煙,沒有出路,火滾,還有眼火爆──「心」的因素更重。
即使沒到50℃,但新界區一定超過40℃。北京已有41℃,而希臘的紀錄是42℃。熱就是熱,感覺騙不了人。
──但世上有一個在酷暑中仍穿上三件毛衣甚至棉襖的人!
中國大陸某城市(我忘了),有個不怕熱的女子。她在三年前,被一精神病人追打,轉身避不過,鐵錘擊在她腰部,從此她半邊身子由頭(臉、五官、舌)到腳麻木了,還得了個怪病,總是冷,近四十度的高溫下,不斷加衣,蓋兩層被子,還怕風,窗子從不打開,已兩三年沒洗澡了。她的活動範圍便只是如蒸籠的家。可憐父母得陪她忍受這種煎熬。
她說,以前盼望夏天,穿上裙子很飄逸。熱得受不了,可以去游泳。她唯一渴求是在熱毒太陽下流一次汗……
比起來,「可以感覺熱」,還是幸福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