璩偷拍案主犯囚逾四年半

璩偷拍案主犯囚逾四年半

台灣轟動一時的政壇美女璩美鳳春宮偷拍案,昨初審判決,主犯郭玉鈴被判囚四年八個月,隨雜誌附送春宮光碟的《獨家報導》多名高層人士也被判入獄,但雜誌創辦人沈野因證據不足脫罪。
台北地方法院昨晨宣判,主犯郭玉鈴被控主導「偷拍竊錄」璩美鳳的私人性愛生活,並將之散播,造成璩美鳳身心重創,案情嚴重,故遭重判。

《獨家報導》多名高層判監
而去年十二月,隨書附送該春宮碟的《獨家報導》,被指明知光碟屬於偷拍,卻將部份內部內容攝成照片,並僅就璩美鳳的性愛私隱加以報道,與新聞自由及公眾利益無關,法院判處該刊發行人沈嶸兩年六個月徒刑,其特別助理韋安兩年兩個月徒刑,總編輯王家男入獄十個月。
至於原被檢方認定與郭玉鈴同謀策劃偷拍的新竹前市長蔡仁堅,因璩美鳳早前已撤回對其起訴,故他並未在這次審訊遭判刑。郭玉鈴昨並未到法院聽取判決,其後在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對判決並不感到意外,但她一定會上訴到底。
《中時晚報》/《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