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公布提高申請主板上市資格的建議,規定新上市公司每股最低發行價為2元,最低預計市值由現時最少1億元提高至2億元。港交所上市主管李潔英指出,雖然新建議會令低市值公司摒諸門外,但提高上市門檻有助提升市場質素,她不認為會打擊內地民營企業來港上市的意欲。
雖然建議提高上市門檻(諮詢文件內容見表),但部份條件則放寬,其中申請上市的公司最近3年盈利紀錄,原本要求首2年不少於3000萬元,第3年不少於2000萬元,現建議採取靈活方式,容許首2年不少於2000萬元,但第3年須有3000萬元。
所羅門美邦亞洲區主席梁伯韜認為新建議是好事,並認為最少2億元新上市公司市值的限制並不算嚴格,新安排也不會打擊民企到香港上市意欲,因為有意來港的民企都有一定規模,至於未合標準的公司可以到創業板上市。
一本地投資銀行家稱,現時新股市場存在「圍飛」、提供「人頭服務」以符合最低要求的情況,至令質素差的公司也可足額認購,但上市後迅即跌破發售價,故他認為最重要是解決「圍飛」問題,現時建議要求首5大公眾股東持股量不得超過公眾持股量一半,在一定程度上有助解決這問題,至於最低股東人數限制,似乎以500人較合適。
另外,文件又對買殼活動作出規管,全面收緊一般取得控制性股權的借殼上市活動,以及拯救財困公司的注資行動,將這類交易視作新上市申請處理,須符合首次上市資格準則(股東人數規定除外)。
與劉夢熊合夥做殼股買賣中介人公司的詹培忠,以及金滙投資銀行部董事張睿佳預期,新建議嚴重打擊目前的借殼上市活動,對於一些已意興闌珊的上市公司大股東和等待拯救的小股東都沒有好處,估計新規定實施前殼股買賣活動將大量增加,之後則會出現非控制性股權借殼上市或借收購「第三者資產」繞道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