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車速路牌易生誤會

無車速路牌易生誤會

麥先生指粉錦公路打石湖段,車速限制原為五十公里,但該段路面卻未見車速限制路牌,由於上址附近車速限制均為七十公里,故恐駕駛人士誤會,而超速行駛。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粉錦公路自紅毛潭至打石湖一段行車路,時速限制為七十公里,但自打石湖至上水迴旋處車速則限制於五十公里,現已轉介運輸署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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