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已嫁作人婦但仍任職女警曹慧珊,樣貌清秀,蓄鬈曲及肩長髮,她出庭作供時神態自如,但與被告並沒有眼神接觸,談到與前男友曾有一段親密關係及戀情時,只輕描淡寫。
曹慧珊透露一九九八年四月在九龍公園游泳時初次邂逅被告,雙方交換電話,其後經常聯絡,漸生情愫,終發展成為情侶。兩人更同時立志加入警隊,結果雙雙獲得取錄,共同進入警察學校受訓及完成艱苦的訓練課程,一九九九年初結業後各派往不同警區駐守。
曹女表示,雙方任職警員初期仍維持情侶關係,但她指被告經常問她要錢,每到月中便表示冇錢,身為女友的她亦毫不猶豫借錢給男友,甚至以自己名義替男友向警察儲蓄互助社借錢,但男方卻一度拖欠還款,直至二○○○年三月才還清該筆四萬元的借款。她表示雙方拍拖期間確曾拍下擁抱的親密照,但不知被告有否拍過性交相片,及至二○○○年二月,她發覺再不喜歡被告,正式向被告提出分手。曹慧珊已婚,丈夫亦曾任職警界。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