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抱怨:應先坐月後坐監<br>女蛇客攜初生嬰進懲教所

男友抱怨:應先坐月後坐監
女蛇客攜初生嬰進懲教所

【本報訊】一名來自福建的女蛇客,三日前入院為剛取得居港權的男友誕下女嬰,被揭發非法入境,旋即被捕解上法庭,與初生女兒分開。她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留港罪名。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八月六日待背景報告始判,並接納辯方以乏人照顧女嬰為由,申請被告攜同女兒同囚大欖女懲教所。
裁判官一再詢問確定是被告一家決定讓被告與初生女兒在一起,才給予批准。開庭前因女嬰哭叫,抱嬰的男子被拒進庭,到被告答辯時,該名聲稱是女嬰祖父的男子才抱着女嬰入庭,站在犯人欄的母親甫見愛女,眼淚禁不住奪眶而出,待情緒平復後才繼續答辯。
祖父在庭外表示,女嬰誕下時重七磅多,至今未取名,而在旁自稱是女嬰生父的姓胡男子則表現無奈,質疑為何不能讓被告「先坐月,後坐監」,對母女在獄中生活甚表擔心。

偷渡來港照顧長女
據祖父稱,其子與被告在內地同居,產下現已兩歲大的長女,後來父女成功申請來港,但因被告沒正式註冊結婚,故不能循正常途徑申請來港團聚。原負責照顧孫女的祖母因工業意外致傷殘,被告於去年偷渡來港照顧女兒。
被告陳素霞,二十六歲,控罪指她於今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基督教聯合醫院,未取得入境處處長的批准而非法留港。
懲教署發言人稱,現時只有大欖女懲教所具備育嬰設施,照顧十六名隨母入獄的幼童。署方規定,三歲以下幼童入獄前,會先接受身體檢查,再交母親看管,安排她們在獄中醫院內留宿,方便母親照顧。院內設備齊全,提供多種嬰孩用具。
案件編號:KTCC480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