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於新世界百貨公司以信用卡購物後,發現被多扣一筆四百元簽帳,向銀行查詢,始知百貨公司職員以收錯錢為由,事後未經他授權下擅自開單過帳。消委會指有關商戶手法不合理,消費者應據理力爭,取回有關費用。
鄺先生今年二月在尖沙嘴新世界百貨公司,以九十九元購買大褸一件,並以廣安銀行信用卡付款。但當他收到信用卡月結單時,發現多了一筆四百元的簽帳紀錄,單上顯示過數者同是新世界百貨公司。他遂聯絡銀行查詢,並兩次查單,結果銀行覆稱,百貨公司指當日職員出錯,大褸價值應為四百九十九元。
他稱,從銀行提供的資料顯示,新世界百貨於他購貨後約一小時,再自行發出大褸為價錢四百九十九元的單據,與他手上所持有的九十九元收據不同;且職員更在未得其授權的情況下,擅自開了一張沒有他簽名,銀碼為四百元的手寫信用卡過數紙。
他不滿地向記者表示:「我記得當時係農曆新年前夕,件褸大減價,手寫價錢牌係九十九蚊。我唔知係職員標錯價錢或係收錯錢,但都冇可能喺未得我同意下,開張手寫過數紙額外扣多四百蚊。如果我冇留意,容乜易無端端俾人亂過數收多咗錢。」
新世界百貨會計部林先生只覆稱,會向顧客退回款項,但不會回答何以在未得客戶授權情況下過數等問題。
廣安銀行有限公司企業事務部副經理林曉微函覆,由於收單銀行與發卡銀行之間是透過電腦與VISA以回扣費用形式進行交易,故發卡銀行不會取得每項交易的詳情。
(○七一六六五)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上述個案是百貨公司職員單方面出錯,在未有嘗試聯絡客戶及未經卡主授權的情況下,擅自開單過數,其手法已屬不合理,消費者應據理力爭。
若消費者在爭取過程中遇到困難,可向消委會投訴及要求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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