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樓巿疲弱,地產發展商促銷樓盤噱頭層出不窮;長沙灣近日開售的一個私人樓盤,以大廈內加設外傭宿舍作招徠。不過根據現行政策,外傭需於僱主的住址居住,故有關樓盤的買家可能會「得物無所用」。有立法會議員呼籲發展商在推廣有關賣點前,應先向當局查明法例規限,以免錯誤引導買家違反入境條例。
以傭工宿舍作賣點的樓盤是位於長沙灣順寧道的順景華庭,明年初入伙,單位建築面積介乎五百三十至六百二十平方呎。發展商在售樓書和宣傳單張上標榜會「破天荒」將一樓商場劃出數千呎地方,提供住戶儲物區及有二十八個床位的傭工宿舍予業主租用,每個床位月租約為一千二百元至一千五百元。
現時根據聘用外傭的合約,傭工須於僱主的住所工作及居住。入境處消息人士表示,若要申請外宿,會按個別情況考慮,但為免出現黑工問題,審批嚴格。
立法會議員兼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指出,當局半年前已向立法會表明,會修訂政策,確保外傭需於僱主家中留宿,以增加本地家務助理的受聘機會,若有僱主違反,即等於犯法,故促請有關發展商要向買家解釋清楚現行法例規定。
中外勞工服務有限公司董事梁慶基亦謂,有關噱頭缺乏可行性,「如果入境處知道外傭外宿嘅地方,係一個容納數十人嘅宿舍,一定唔批。再加上港府嚴格規定僱主要喺家中提供外傭住宿,有意請外傭嘅買家宜三思,先決定購買有關樓盤。」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副主席羅軍典亦認為計劃不可行,「如果係咁我不如請鐘點女傭。」
亞洲海外傭工聯絡組織發言人ConnieBragas-Regalado表示,私人屋苑能夠提供外傭宿舍可以改善外傭差劣的居住環境,但擔心外傭不能負擔宿舍的租金,或僱主會從薪金中扣回租金,令外傭得不償失。
售樓代理黃開基測計師行有限公司發言人昨日接受本報查詢時聲言,順景華庭屬單幢式住宅大廈,發展商在一樓設外傭宿舍,理論上「唔算外宿」,但詳細情況需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