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一:洪先生投訴,他數年前向美國友邦保險公司投保,代理當時表示,保單保費一年為四千多美元。可是早前他向其他代理查問保單事宜,竟獲告知其保單之保費,每年應只需二千多美元,他質疑代理一直誤導他,多收保費。
美國友邦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函覆:在洪先生保單生效期間,友邦只收取於保單繕發時雙方同意和簽定的保費。營業顧問在整個投保過程中,每項申請均經由洪先生確認及簽署作實。惟考慮到洪先生為忠誠顧客,及其健康狀況或已有改善,友邦決定重新評估其保單。
個案二:湯小姐稱,她一直向友邦投購保險,早前她發現,原來其保單曾兩次被加保,惟她毫不知情。經投訴後,友邦只肯退回其首次加保之多交保費,令她甚不滿。
友邦函覆:湯小姐於○○年三月及○一年三月,兩次透過加保優惠計劃,自行選擇繳付新保費,並加大保障。
其後當知道湯小姐對加保推廣計劃有意見,友邦進行檢討,退回其首次加保的已繳新增保費。至於她○一年新增之保障,因在邀請信上已清楚列明優惠詳情,又在繳費通知書明確列出加大保障後之新保費,所以未能退回此保障已交之保費。
(○五○八一八)(○六二一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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