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三次中招 求放一馬不遂<br>司機被抄牌圖搶警槍囚40月

一周三次中招 求放一馬不遂
司機被抄牌圖搶警槍囚40月

【本報訊】輕型貨車司機因駕車時衝紅燈被警員票控,一周內第三次食「牛肉乾」,突然情緒失控拳打交通警及圖搶奪警槍被捕。
法官指被告駕駛態度有問題,抄牌罪不在執法人員,斥責他拳打警員及圖搶槍,視法律如無物,判即時入獄四十個月。
三十五歲被告范紹誌,已婚,曾有打鬥案底。

不信搶槍圖自盡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慶偉表示辯方求情指被告搶槍圖自尋短見,但案情顯示他不似有輕生意圖,雖不能確定其動機,但即使他搶槍沒有預謀,行為亦不能接受。法官認為被告如成功搶槍,會對市民及警員構成危險,後果堪虞。法官又指警員沒胡亂發告票,不應受此對待,被告搶槍不成,反向警員惡拳相向,罪行嚴重,共判囚四十個月。
事發於今年三月二十七日,被告駕車在太子道西衝紅燈,遭一名交通警員截停及票控。由於被告財政拮据,但之前已連接兩次「牛肉乾」,要求警員網開一面不果,突然拳打警員面部,警員跌倒,被告再坐在他身上圖搶佩槍,途人及增援警長合力將被告制服。
案件編號:DCCC4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