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計劃就興建竹篙灣鐵路,日內與地鐵簽署豁免收取近八億元股息的協議。
官員堅稱,在再度諮詢法律意見後,確定財政司司長絕對有權豁免向地鐵收取股息,但議員指摘當局犧牲公眾利益,並通過動議,要求當局押後簽署協議。
立法會法律顧問馬耀添早前提出質疑,指財政司司長未有履行其法律責任,把收到的股息撥作為政府一般收入款項。
署理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林瑞麟昨日在立法會有關的委員會上回覆時表示,經諮詢資深大律師馮華健及律政司司長,認為財政司司長豁免向地鐵收取股息的決定,有充份法理依據。
不過,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議員余若薇則說:「資深大律師都係凡人啫,冇乜特別……如果收咗嘅應該係市民嘅錢,但財政司司長話唔收,呢筆錢我唔理嘞,咁嘅道理通唔通,你問市民接唔接受!」
民主黨議員陳偉業狠批:「政府口講冇違法,唔係代表法例上冇違法,好似個賊喺店舖俾人捉到偷嘢之後話,我冇偷呀咁,其實根本係犯咗罪。」他提出動議要求政府在下次開會前,不能與地鐵簽訂協議,惟動議僅獲他一人支持,在沒有反對下通過。
此外,民建聯議員劉江華動議要求地鐵提供竹篙灣沿線收益及票價訂定的資料,該動議亦獲得通過。林瑞麟強調,政府需在一、兩日內與地鐵簽署協議,但他會先向財政司司長滙報議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