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家裏安裝了新××長途電話,喜歡它接收清晰,價錢合理。
不知何故,上個月沒有收到帳單,於是致電客戶服務部查詢。職員說:「請記下編號,到便利店付款。」
「等一等,」我說:「沒看過帳單就付款,似乎不大妥當。」
「可以補發給你,收費二十元。」
「甚麼叫補發?」我問:「你可查查我的記錄,多年來我從未拖欠。這次收不到帳單,主動打電話給你,你竟要罰我二十元?」
「不是罰,是手續費。」她倒婉轉。她頓了一頓說:「可以寄電子帳單給你,免費的,你的電郵地址是甚麼?」
我告訴了她,並問甚麼時候可收到,她說:「立刻。」
立刻的定義原來很廣泛,我耐心地等了三天,音訊全無。再致電客戶服務部,另一職員問:「上次的同事叫甚麼名字?你沒有登記電子帳戶,不可能收到電子帳單。」
我開始對這家公司失去信心,遂更着力要求白紙黑字的帳單。她堅持收二十元。我說:「我收不到帳單,可能因素甚多,包括貴公司的職員出錯,為甚麼要我付錢?」二十元事小,原則事大。
她無言。我賭氣問:「如果我沒有打電話來問帳單,又不付款,你們會寄催繳費的帳單嗎?」「會。」她答道。
「收不收手續費?」我又問。
「不。」
這是甚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