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法律界議員吳靄儀昨建議政府,在為《基本法》二十三條有關叛國、煽動叛亂、顛覆中央及竊取國家機密等罪行立法前,應採取四個階段和「三上三落」方式,充份諮詢市民意見。 記者:莫劍弦
吳靄儀在電台節目《給香港的信》中建議,政府首先就草擬有關法例涉及的範圍及內容進行諮詢公眾意見,然後在諮詢結果及政府的建議發表報告時再諮詢,第三階段是草擬「白紙條草案」後,作第三度諮詢,最後才制訂「藍紙條例草案」,正式提交立法會審議。
吳靄儀表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必須要有充足時間去諮詢公眾,並要由立法會成立法案委員會作充份討論,否則會剝削市民基本權利及自由,引起恐慌和焦慮,亦會損害特區及中央政府的形象。她警告若果不經過詳細小心的討論和審議就立法,會令香港與國際社會憂慮和不安,削弱香港擁有的基本權利及自由的生活方式。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也支持吳靄儀的建議。羅沃啟指出,由於《基本法》二十三條涉及問題不只於立法,還包括執法、司法、保障人權等不同範疇的問題,所以政府應該愈早諮詢愈好,不應等到已經有具體法律條文時才出來聽取公眾意見,因為到時要再修改就會十分困難。
他又強調,由於《基本法》規定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在香港進行,日後的諮詢工作應該在香港做,不應涉及北京政府,否則就會違反了基本法內的規定,也未必可以完全反映港人的意願。
政府發言人昨日隨即就吳靄儀的言論作出回應,表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事宜,社會一直以來有不同的意見,將來亦如是,強調政府在向立法會提交草案前,會充份考慮市民及立法會的意見,而公眾及有關團體將會有足夠的時間及機會,去表達他們對這重要議題的意見。但發言人補充說,政府並沒有為有關立法工作定下任何時間表。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但在回歸五年來,特區政府一直未有執行。今年二月,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上京述職期間,人大委員長李鵬及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喬曉陽相繼表態,認為二十三條立法問題不能再拖,敦促政府考慮,而這亦成為梁愛詩獲特首留任的主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