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人類史上最缺德<br>性病染10歲女獸父囚104月

官斥人類史上最缺德
性病染10歲女獸父囚104月

【本報訊】中年看更與十歲親女亂倫傳染性病,法官昨日於庭上痛斥被告所犯的惡行「是人類史上最應該嚴厲斥責的缺德行為」,女童性病雖然痊愈,但未能衡量日後心理影響,被告因曾經召妓,去年九月小便困難,他作為逾五旬成年人,應該知道下體出現問題,可能將病菌傳染女兒,認為這是加刑因素,判處被告入獄八年八個月。 記者:陳曉薇

辯方律師表示,被告於去年八月已因小便赤痛,到私人診所求診,證實尿道受感染,同年十一月,轉往政府皮膚科求診,證實染上淋病,被告透露曾於去年九月在油麻地區召妓,並非有意傳染性病予女兒,希望法庭考慮女童受虐時間不長,予以輕判。
暫委法官杜麗冰在判案時痛斥,被告所犯惡行「是人類史上最應該嚴厲斥責的缺德行為」,女童雖已治好淋病,但無人可估計事件對她日後的心理影響,從辯方呈上的書信可見,女童乖巧疼愛父母,性格可愛,更能顯示被告作為父親不應做出此等惡行。

罔顧女兒身心發展
法官續稱,被告去年九月已感小便困難,作為逾五旬的成年人,理應知道下體出現問題,他於該期間犯此惡行,大有可能會將病毒傳染女兒,認為被告罔顧女兒身心發展,是加刑的因素,考慮被告認罪,反映有悔意,免女童出庭作供,故判刑扣減,判處被告監禁八年八個月。
被告於案發後已跟妻子離異,為怕孩子擔心,只騙他們出外「行船」,女童在寄給父親的書信中,常說掛念爸爸,弟弟很乖,母親對她很好,只是閒話家常,從無提起前事。

求診證實患上淋病
五十七歲的被告早前承認非禮及亂倫等三項罪名,控罪指他於去年九月及十月其中三日,在黃大仙寓所與年僅十歲的女童亂倫,兩度將她非禮。案情指他首次侵犯女兒時,把報紙放在客廳地板,令她躺下,然後爬到她身上,手持陽具摩擦她的下體,其後企圖把陽具插入女兒私處,但未能完全插入,最後一次再以陽具摩擦女兒下體。
女童去年十月發現內褲留下黃色物質,由母帶往求診,初時驗出陰道發炎,及有念珠菌感染,其後病情加劇,證實患上淋病,她才向母揭發事件。

暫委法官杜麗冰語錄
*被告所犯的惡行是「人類史上最應該嚴厲斥責的缺德行為」。
*女童雖已治好淋病,但無人可估計事件對她日後的心理影響。
案件編號:HCCC16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