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短短四日內,追討欠薪工人兩度與警方爆發衝突,有建造商憂慮社會穩定將會受到衝擊。建造業工會與工程界均一致認為這是判上判的錯,原本一項工程落到三判手中已無錢可賺,竟可判足六、七層,大判細判齊齊榨取工人的血汗。工會人士警告,工人的戾氣很重,即將到達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 記者:蔡元貴
「啲地盤工人個個手瓜起𦟌,政府要做啲嘢,唔能夠令問題蔓延,否則社會穩定會受到影響。」香港建造商會義務秘書莊宗鎏指出,建築工程總承建商把工程外判是由來已久的傳統,由於價低者得,判頭又要爭取合約維持生意,逐漸形成惡性競爭,明知蝕本也要搶來做。
工程爛尾,判頭走路,輸家只有工人。建築地盤職工總會吳恩光說:「𠵱家一個工程起碼都判四層,大判攞到合約後,就放畀二判,二判通常收到六成工程合約費用,再以三七分帳比例放畀三判,三判根本已經冇得賺,就監硬再判畀四判當抽佣,四判明知蝕都做,於是惟有𠱁住班工人先,一、兩個月收夠進度錢後,就一走了之。」
一般工程,判頭都可以按每月進度收取上判的「進度費」,判頭只需成功說服工人替他先開工,後出糧,拖夠一、兩個月,就隨時可賺得數十萬元進度費,然後走人。總承建商也不會有損失,因為他們外判時會先收二判保證金,一項一千萬元的工程,通常可收一百萬。
吳恩光說:「工人做咗咁多嘢,點知收唔到錢,戾氣會愈嚟愈重,就嚟一發不可收拾。」本來法例規定,總承建商須為分判的工人墊支兩個月薪金,但是職工盟秘書長兼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說,總承建商往往不認帳,導致勞資糾紛演變成暴力衝突:「啲工人追數係暴戾咗,因為以前佢哋重可以食老本捱住先,𠵱家老本已經食晒,再冇糧出就好攞命。」
工程界立法會議員何鍾泰和李卓人都認為類似衝突會陸續有來,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何國良指出,同樣是追討欠薪,當經濟持續不景時,工人就會變得火爆:「以前搵工容易,追唔到欠薪最多搵過第二份工,𠵱家度度都裁員,工人自然更加心急,警員冇經驗處理,就好容易會出事。」他說,不安的不只是工人和市民,連前線警員同樣也承受着巨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