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親兄妹為錢銀轇轕反目不惜鬧上公堂,兄指妹拒還二十萬元貸款,涉出言恐嚇放火燒屋兼損壞大門,又瘋狂致電胞妹與妹夫,八天內撥電逾二百次滋擾,胞妹夫婦現入稟區域法院,要求胞兄就滋擾作出賠償。
原訴夫婦林健文和李瑞群,答辯人為李祐榮,事發時雙方均為淘大花園N座鄰居。
答辯人年邁母親昨表示兒子不在香港,她透露引起今次糾紛的針織廠位於清遠,乃一家人所擁有,該筆十九萬九千元金額,是支付工資及購買機器之用,她指滋擾電話目的是為了追討欠款。
根據入稟狀,答辯人約於○○年十二月向胞妹索取十九萬九千元,作為協助打理大陸針織廠之報酬,妹拒絕後即不斷受到滋擾,去年三月中,兩兄妹於電梯大堂相遇,答辯人揚言不付錢則放火燒屋,七月登門索款時並損毀家門,一周後更擅自搬走工廠內五十部機器,要脅交付十六萬六千元,胞妹不肯屈服。
去年八月起至十二月期間,答辯人多次致電胞妹與妹夫之聯絡電話,妹不勝其煩更換住宅號碼仍無補於事,經警方追查統計,夫婦有八日共接獲高達二百零八個由答辯人寓所打出來電,一日最高紀錄為八十七次。答辯人承認致電滋擾被起訴,今年四月十二日由裁判官頒令簽保守行為十二個月,同日他恐嚇會殺死胞妹。
案件編號:DCCJ44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