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昨通過宗教法,不但保障各合法宗教團體權益,還把原草案中明確規定不准在宗教場所內進行卜卦、算命、求籤和驅鬼治病等活動的條文刪除,意味日後在北京的宗教場所進行這類活動,不屬違法,這是在大陸宗教法規制訂上最為開放的做法。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昨通過的《北京市宗教事務條例》放開了對宗教行為的限制。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張志堅稱,條例草案交付委員討論時,草案第十九條規定:「宗教活動場所內不得進行卜卦、算命、看相、求籤、測字和驅鬼治病等活動。」不過,部份委員反對這種提法。他們認為,這些行為是教義允許的,若施禁會有干涉正常宗教活動之嫌。
支持開放的委員也認為,在宗教活動場所內進行這些活動,對社會的負面影響不大,沒必要在法例中作強制性規定,於是作出修訂,刪除該項規定,並獲通過。
此外,新法例亦允許北京市民在宗教場所以外地方,經營與宗教相關的商業活動,有別於以往只限場所內經營,但該等商業活動仍舊限制只能是買賣宗教藝術品、宗教用品和宗教出版物。
新法例亦允許宗教團體按規定開辦宗教院校、宗教培訓班等,法例還詳細規定了宗教活動的範圍、宗教財產的保護、宗教涉外事務的原則等。但新法例對打擊法輪功也留有一手,表明邪教不屬宗教,故不受此法律保護。
中國目前尚未有經全國人大通過的全國適用宗教法例,只有國務院一九九四年頒布的兩個行政法規,包括《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
今年三月,全國人大九屆五次會議舉行期間,有代表透露,中國宗教法正在草擬中,相信五年內可出台,而地方性的宗教管理法例,已有十二個省區市制訂,其中遼寧省由省人大通過的《宗教事務管理條例》九九年一月一日實施,是較具代表性的地方法規。
中新社/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