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喜靈洲戒毒所六名內地囚犯,在球場圍毆一名有積怨的懲教署職員,用原子筆插他頭部,讓筆尖留在頭顱內。六名囚犯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蓄意傷人及毆打兩罪成立,法官判刑時指文明社會不容許暴力行為,斥責被告趁懲教署人手短缺襲擊職員,每人判監兩年半。
被告順序為王世春、吳曉巖、夏風、李海、楊君龍和李行,年齡由二十五至三十二歲,因非法留港罪現正服刑。法官黃永輝指,首被告因犯錯被罰,不能因不服氣而遷怒事主。法官表示,案發時球場上有一百八十名囚犯,但只得四名懲教署職員看守,人手極之不足。法官斥責被告趁機襲擊職員,隨時會引起暴動,情況危險,全賴懲教署職員行動迅速,襲擊旋即停止。而被告用筆插入事主頭顱,幸沒有造成永久傷勢,判各人加監兩年半。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滿意裁決結果,並指每間懲教所均有應付突發事件的措施,又認為事發時在運動場內當值的職員數目足夠。
事發於今年二月十九日,二級助理懲教主任呂少湖正在球場看管囚犯。王因兩日前在飯堂內亂按電視機,遭呂向上司投訴被罰,遂夥同五名被告,從後向呂箍頸並拳打腳踢,吳更舉起垃圾桶狂打事主頭部,其餘四被告圍毆事主。大批懲教署職員支援,將被告制服。事主送院後,證實眼、頸及背部有多處割傷及擦損,頭部內則發現一截原子筆筆尖,應是被人用筆插向頭部時留在頭蓋下,要動手術取出。
案件編號:DCCC3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