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紙草案 - 吳靄儀

白紙草案 - 吳靄儀

不動聲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已上議程。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說,兩三年內理應可以完成通過;新官劉兆佳則說本屆立法會最後一個會期結束前,即二○○四年七月,應該做妥,以履行特區對中央的義務。
根據梁愛詩所說,叛國、煽惑等罪名,回歸前大部份已有法例,唯一欠缺只是「分裂國家」,所以毋須全面訂立新法例,只需增刪更新,以適合特區現況需要,便大功告成,但實情會不會是這樣,實難預料,只因過去經驗顯示,政府與議員及大眾的理念未必一致。梁愛詩認為「沒問題」的,我們很可能認為大有問題,例如「鼓吹」台獨、藏獨,是不是「分裂國家」;按照回歸前的法律,辱罵英女皇是不是刑事罪行等等。
另方面,特區政府常認為「已達到打擊某某罪行,及保障人權之間,取得平衡」,我們則持有強烈的相反意見。甚至目標上有了共識,往往在條文有沒有正確反映出來,也大有爭議,政府一次又一次有意藉條文加大權力,加闊刑責,為了方便行政機關不受限制。
所以,若要早日完成通過法例,唯一方法就是盡早展開諮詢,公開政府已考慮了多時的資料,報道與中央已磋商多時的題目,主動就立法內容諮詢市民,以「白紙草案」形式,先發表草案的初稿,就草擬條文與公眾人士及法律界和其他關注團體,深入細緻討論,搜集意見,修正初稿,然後才正式以藍紙草案刊憲,提交立法會,這是過去政府處理具爭議性的立法的一貫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