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菜也要禁? - 王岸然

私房菜也要禁? - 王岸然

政府不是說要禁,是說要管制。食物環境衞生,可大可小,不管,出了事之時怎麼辦?筆者不明白的是政府官僚對於能創造就業的事情,一件也不做;對於大商家的橫行,一個也不敢管;但對於公園影相自食其力的阿伯,與在自己家裏開業搵食的小市民,其要「管」的觸角快捷無比。對於手握大權的官僚,不找點事情管管,大概不能證明其高薪的存在價值。
對於想在住家開酒樓,以避開消防條例的食肆,當然應該管,但對於幫人煮餐家常小菜,日賺兩三百元餬口的小市民(大概亦是失業者),管來做甚麼,又管得着嗎?一個家庭失業,就在家中開枱,為樓上樓下還有職業的鄰居準備早餐晚飯,一家便宜兩家着,這是絕佳的小市民自救安排,政府又要管,有無搞錯!
想吓想吓,這豈不是家庭工業的重現?獅子山下的年代,小市民會接一些工廠的工序回家工作,車衣啦、穿膠花啦等等,在沒有綜援的日子,小市民便是這樣活過來。自力更生,苦中有樂,似乎更勝於看政府口臉,拿那一些綜援。
這不是本土經濟,這些活動與筆者說過的社區經濟相似。很快很快,小市民將不管現有的經濟管理制度,紛紛上街擺賣,回到七十年代那次經濟衰退時的境況一樣,筆者家居左近多了很多金毛青年做非法小販賣菜,搶了不少超市的生意。筆者心想,這總比他們賣老翻好吧,又是誰令到他們要這樣謀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