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計劃豁免收取地鐵公司近八億元股息,作為地鐵興建竹篙灣鐵路的財政支持,多名立法會議員昨狠批政府「有錢唔收」,是「慷納稅人之慨」,並質疑財政司司長作出是項決定,欠缺法理依據,有違法之嫌。委員會最後通過動議,要求政府押後與地鐵簽訂有關協議。 記者:黎國剛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政府豁免收取地鐵近八億元股息的安排。立法會法律顧問馬耀添質疑,財政司司長如果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三十八條,豁免收取地鐵股息,他將未有履行其在《地下鐵路條例》第五十八條內作為「財政司司長法團」身份,須信託政府財產的責任;換言之,他未有將收到的股息,撥作為政府一般收入款項。
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張文耀反駁,指根據《公共財政條例》,財政司司長有權豁免收取股息,而既然財政司司長已決定豁免收取地鐵股息,則無股息可收,《地下鐵路條例》第五十八條便不會生效和不適用。
署理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林瑞麟在會上,多次重申律政司的法律觀點,強調財政司司長今次豁免收取地鐵股息,做法恰當。他又強調,竹篙灣鐵路工程時間緊迫,當局需要在一、兩日內與地鐵簽訂有關協議,以配合迪士尼主題公園於二○○五年十月落成啓用。
多名議員質疑財政司司長無權豁免收取地鐵股息,並指摘政府做法有違法之嫌。民主黨陳偉業猛烈批評:「呢筆錢送到你手上,你話唔收……好扭曲法律精神同原意……以後乜都得㗎啦,咁多財團,啲錢送畀邊個都得。」他又說:「財政司司長同埋財政司司長法團,某程度上好似雙面人……都唔知佢忠定奸。」
同屬民主黨的鄭家富則謂:「𠵱家地鐵賺緊錢,政府就財赤,重話減生果金㖭……財政司司長究竟有乜權慷納稅人之慨!」他又認為事件令當局管治威信出現問題。
委員會最後決定下周一再度開會,並通過動議,要求當局在下周一會議再作解釋前,不能與地鐵簽訂協議。林瑞麟回應稱,需要與地鐵公司商討,但承諾會再研究立法會法律顧問和議員的意見,作出回覆後才決定簽署協議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