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好過打工只是假象

綜援好過打工只是假象

政府上周向立法會財委會提交文件,正式建議將綜援和生果金的標準金額凍結至下年三月,但到明年四月卻很有可能削減。衞生福利及食物局遞交的文件透露政府會檢討有關綜援及生果金的金額,並指出現時綜援的標準金額如按原定的購買力計算,應下調百分之十一點一。若實施可為政府在本年度節省十三億元。文件並指出綜援金額比低技術勞工及低收入家庭高。文件明顯指向削減綜援。
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黃洪

當文件公布後,便有不少報章作「綜援比返工好」的大篇幅報道,各報社論均理直氣壯要求削減綜援,明報認為「領綜援好過打工,荒謬可一不可再」、經濟日報認為「綜援過高,打擊港人拼搏精神」、星島日報認為「削減綜援才對得起納稅人」。

發布資料不夠全面
但削減綜援的言論真的理直氣壯嗎?各報振振有詞引用來源自政府的數字,說明「綜援好過打工」。但在分析時卻全單照收政府的觀點,未能客觀科學地作出獨立思考。例如明報七月十二日的社論一開始便指出:「一個四人家庭每月領取一萬零十五元,比低技術勞工的家庭收入高出百分之四十」。文中引述了政府提供的圖表,但政府所說的是「綜援金額與選定職業工人每月平均工資比率」,意思是指低技術勞工的「個人」而非「家庭」收入,明報的引述將低技術勞工「個人」收入變成「家庭」收入是錯誤的。
這不是明報手民之誤,只反映政府在發布有關資料時經常只報道部份事實,在對比綜援家庭與非綜援家庭的入息時,計算綜援家庭入息時以四人家庭的「家庭收入」計算,但在計算非綜援家庭的收入時又按非技術工人的「個人收入」來計算,要明白一個家庭通常不單只是一個人出來工作,所以「家庭收入」肯定比「個人收入」多,一個是「蘋果」,另一個是「橙」,兩者基本不可比。要對比的話就要以非綜援非技術工人的「家庭收入」而非「個人收入」來與綜援「家庭收入」比較。
若以現時香港一個家庭平均有一點六七個勞動力,一個四人家庭的綜援其實略低於一個一點六七人工作的低技術勞工家庭,而非高出百分之四十。政府有意無意間的誤導,傳媒毫無批判的全單照收,就變成了「綜援比返工好」的假象。

政府文件中不斷以四人或三人的綜援家庭來跟非綜援家庭作比較,予人現時綜援個案中有大量三、四人家庭的印象。但文件並沒有交代現時不同人數綜援家庭的分布。根據社署的數字,現時綜援個案中有百分之六十是單人個案,有百分之十七是二人家庭,三人家庭只有百分之十,而四人家庭只有百分之七。而失業個案中,亦有高達百分之四十八是單人家庭。所以三、四人家庭只佔綜援家庭的小部份,而失業個案中又以單人個案為主。所以選擇比較三四人家庭的綜援收入與非綜援收入是不合理及沒有代表性的。

應以一人家庭比較
要比的話就應以比例最多的一人家庭來比較,一人綜援家庭的去年的平均補助金額是三千七百七十八元,相對去年人口普查中個人入息中位數一萬元而言,綜援的金額只有一般人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八,所以「綜援好過打工」只是假象,削減綜援並不理直氣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