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喬治布殊在九○年拋售哈肯(Harken)能源公司股份一事上,有撒謊之嫌。其律師與會計師辯稱他早在八九年底已計劃賣掉該公司股份還債,並非因為獲悉哈肯財政出現問題才拋售;但哈肯的內部文件顯示,他在九○年四月簽署了承諾不售股的協議。他既打算售股何以又簽署不售股協議?這個矛盾,令人質疑他售股的真正動機。
喬治布殊拋售哈肯股票賺得逾八十四萬美元(約六百六十萬港元)是否違規,在美國發生連串企業醜聞,以及他矢言要打擊企業欺詐以恢復投資者信心後,格外受注視。
美國證監會(SEC)最近根據《資訊自由法》公開的哈肯內部文件顯示,當時身為哈肯董事之一的喬治布殊,在九○年四月三日曾簽署一份協議書,承諾公司一旦公開招股以籌集資金周轉,他半年內不會出售手上的股票。
但約兩個半月後,即同年的六月二十二日,他賣掉所有哈肯股票。當時股價為四美元一股,兩個月後跌至三美元,至年底更跌剩接近一美元。
喬治布殊在協議書一事上並無違規,因為哈肯後來沒有公開招股,因此他並非背約售股。白宮發言人周一便稱喬治布殊當時的做法並無不妥。但問題的關鍵在於他簽署協議書的時間,令人質疑其律師在證監會前為他辯護的話,是否可信。
他的律師與白宮均稱,布殊早在八九年至九○年初,已討論售賣哈肯股票。法律專家阿杰米說:「喬治布殊的會計師既已告訴他要出售股票,以償還他轄下的德州游騎兵(美國職業棒球隊)欠債,那麼他之後仍簽署協議承諾半年內不出售哈肯股票的做法,就不合理。」
日前披露的哈肯機密文件顯示,喬治布殊拋售股票十六天前,已獲悉該公司出現嚴重虧損和現金周轉困難的內幕消息。但他的會計師麥克萊斯基周一接受訪問時,仍堅稱哈肯財務狀況轉壞,不是他當時提議他出售哈肯股票的原因。
喬治布殊當年賣掉哈肯和其他公司的股票獲利約一千二百萬港元,但他還債與繳稅只需七百多萬港元,剩下的用來購買短期國庫券和定期存單。另一證券法律專家倍倍爾為此質疑他是否需要拋售所有哈肯股票來還債。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