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兩義工脫阻街罪

綠色和平兩義工脫阻街罪

【本報訊】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兩名義工馮家強及馮繼遠,因抗議雀巢牛奶公司製造基因改造食物,到該公司的元朗廠房示威,被控阻街及阻差辦公,罪成罰款,二人不服判決上訴,昨在高等法院獲判阻街罪上訴得直,但阻差辦公罪則維持原判。「綠色和平」總幹事何渭枝昨在庭外表示,他們尊重法庭判決,但仍會考慮就阻差辦公罪向終審法院上訴,馮家強對判決表示遺憾,並指摘政府打壓示威人士,馮繼遠則謂日後仍會以非暴力的方法表達意見。

堵塞廠房前門
二十三歲的馮家強及馮繼遠於去年五月二十八日早上六時許,與「綠色和平」一批成員到雀巢的元朗廠房抗議,請願人士組成「人鏈」堵塞前門,又以貨車堵塞後門,阻攔該公司運送食物,至於馮家強及馮繼遠,則自鎖於貨車底下。
警方勸喻請願人士離開不果,將馮家強及馮繼遠拘捕,二人於去年八月經審訊後罪成,各罰款九百元。

督察缺席作供
高院暫委法官杜麗冰昨頒布判詞指,當日警方的指揮官林澤生警司,與請願人士代表對話,要求各人離開,兩名上訴人亦在可聽到的範圍內,但卻無人理會警方要求,警方才採取行動,故二人蓄意阻差辦公,證據確鑿。
法官續指,雀巢廠房後門是公眾地方,林決定先警告上訴人阻街,是公道的做法,但獲派通知請願人士的督察沒有作供,另一警員作供時則指該名督察沒有警告兩名上訴人,原審裁判官接納林已向上訴人作出警告,但混淆阻差辦公與阻街的警告,又忽略督察沒有作供,故阻街定罪並不穩妥,二人各可獲退還三百元罰款。
案件編號:HCMA1014/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