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文先生日前欲購買金鐘海富中心一樓一間舖位,作為投資用途,於洽談期間,獲悉有一間中型銀行有意租用該舖位,遂決付定購買,可是付大定後始得悉所購的舖位,除滙豐銀行外,不可租予其他持牌銀行,致其大失預算,也感業主所訂此條款甚不合理。 海富中心業主地鐵公司回覆,根據大廈公契,除了一樓十號舖和地下68號舖外,其他單位不可作零售銀行業務,當中並無授特權予個別銀行,而且大廈公契已清楚列明。 (○六二六三二)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