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將立會當政治工具

請不要將立會當政治工具

讀者 陳智遠

新出爐的高官問責制,牽涉整個政府架構重組,改變公務員及政府高官的關係,當中更涉及數百條現有條例(Ordinances)及規則(Rules)的修訂,對香港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可是,問責制制訂倉卒,由公布到落實只是透過一條議案(Resolution)把舊有局長的權力移交到新部長手上,整個制度本身從沒有在立法會討論及審議,官員名單亦無權過問。面對如此史無前例的政制改革,董建華竟可以完全架空了立會監察,完全忽略民意。
另方面,政府卻煞有介事堅持要讓立法會通過立法減薪方案,但公務員立場由當初堅拒減薪軟化至接納減薪但反對立法,已作了不少讓步,證明雙方尚有磋商餘地。政府卻一意孤行,強調立法乃迫不得已,封殺了談判的空間。相信政府已預計會引起極大反響,結果觸發了回歸以來最大規模的公務員示威遊行,激起前所未有對政府的反對浪潮。

不能監察政府
為了使政府單方面更改僱傭條件提供法理依據,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會通過議案便確保萬無一失,同時又可把部份反對聲音轉移到議員身上,實是一石二鳥之策。說穿了,特區政府欲獨斷獨行但又害怕承受公務員的責罵,於是便拉立法會成為政府與公務員角力之間的政治磨心,早餐派及自由黨已擋了不少公務員對政府的抨擊而成為最大受害者。
平時把立法會投閒置散,有難時才把立會捲入政治爭拗作護盾,這正總結特區政府對立法機關的諷刺性思維。利用不平衡的行政立法關係達致其政治目的,這種「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的態度實令人憂心。若立會只流於一個政治工具,不能監察政府,高官問責制又如何帶來問責?預計星期三減薪議案將獲通過,政府又勝一仗的同時,筆者真想俗套問一句:「董建華及眾高官,你們究竟當立會是甚麼?各位立會議員,你們又如何能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