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局上,豬朋分享在大陸被騙經驗,原來十大謀財手法,廣州公安部門早有「警示」,原文照抄,多讀有益。
一、在馬路邊等地方,以拾到錢、財物或貴重物品,見者有份為利誘,引您將身上財物放進他們所預備的袋或包內,進行調包詐騙。
二、在火車站或汽車站附近,以代買車票或代為轉換車票,代為行李托運、安檢為名,詐騙您的金錢和財物。
三、在大型商貿集巿附近,以同去購買或介紹購買便宜、優惠價購物將您騙到預定的地方實施詐騙或搶劫。
四、以招工或做生意為名,騙取你的信任,然後要求您將有關金錢數目存入預定的某銀行帳號內而實施詐騙。
五、在馬路邊以急於用錢辦事為名,向您出售、轉讓名貴藥材、高級電子元件、配件,引你做中間人分利益或轉賣可獲厚利為利誘,借機騙取您的財物。
六、以封建迷信手段,如看相、算命、辟邪、驅鬼、做法事等替人消災解難為名,借機調包或其他手法騙取您的財物。
七、在銀行附近以私下高價兌換外幣或人民幣為名,對您實施調包詐騙或搶劫。
八、騙手機,內容昨天已詳述,並蒙鄧達智兄示範被騙經過。
九、當你上街走馬路的時候,特別是帶有提包、手袋和邊行邊打電話時,要預防騎摩托車犯罪分子對您的物品進行搶奪。
十、在餐廳就餐時,注意保管好自己隨身攜帶的提包、手袋、行李等物品,以防被人順手牽羊將您的物品偷走。
國產街頭十宗罪,清楚明白;我們呢?怎麼保安的不去保安,都想方設計「立法」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