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公務員減薪條例草案之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說,整個過程,「對我來說是一件非常傷感情、非常不愉快的事情。」董建華說,「政府將會吸取這次經驗,加強與公務員的溝通,深化對話及增加互信。」
換句話說,董伯已間接承認,對這件事情的處理,不但欠缺與公務員溝通、欠缺對話,而且造成政府與公務員處於對立,缺乏互信的地位了。正如一位任職警隊十多年的警務人員所說,警隊內怨氣極重,不少警員抱着「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的心態,士氣非常低落。──很明顯,事件造成香港特區政府有效管治的極大的危機。
一位退休高官在減薪條例通過後翌日,與筆者茶敍時說:如果是何厚鏵會怎麼處理這件事?他一定會第一時間要民政事務局批出合法賭波條例,趕在世界盃決賽周開始前提交立法會通過,先從賭波合法化中取得幾十億元稅收去彌補財赤,另一方面就暫時擱置公務員減薪的提議。這樣做財政司、公務員、市民大家高興,社會也不會平白生出許多怨氣,不會造成議會內各政黨、公務員與市民的對立情緒。
董伯是怎麼搞的?他的智囊是幹甚麼的?怎麼會由梁錦松三月提出公務員減薪開始,一步步發展為立法減薪、公務員上街抗議這樣的亂哄哄的局面?特區政府何以會如此手忙腳亂,如此愚不可及?
公務員減薪的問題,一般市民只贊同公務員也要減一點薪水,與市民共度時艱,但他們是不了解公務員作為社會的穩定基礎,他們的工作性質、服務條件是與私人機構不同的。吳靄儀上周四在「名采」的專欄上說:「公務員待遇的優勝處是穩定,市場上因股市樓市大旺,私人機構薪酬花紅飆升,不會有公務員份兒;但市場不景,私人機構大幅裁員減薪,公務員也不會職位不保,或被隨意減,這就是原來的交易。原來的交易不是永恒,但改變之前總得商討,而不應是政府憑着權力而立法單方面改變合約條款。」
政府真要改變原有的合約條款,完全可以採取讓公務員心服口服的辦法。比如先不動聲色地委託顧問公司進行對私人機構薪酬調整趨勢的調查,再進行同一職級私人機構僱員與公務員僱員薪酬差異的調查,然後約公務員團體會面,把有關調查攤出來,問公務員團體該怎麼辦。公務員都是講道理的人,在有根有據的事實面前,加上政府對他們的充分尊重,他們心甘情願接受減薪是完全可能的。
現在的做法,卻是太粗糙、太愚蠢了。除了存心要破壞香港的穩定,怎麼會選擇這種搞對立的做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