憾 事 - 吳靄儀

憾 事 - 吳靄儀

兩個多月來反對以立法減薪,不遺餘力,立法會二讀辯論時發言及投票反對,但三讀時卻意外錯過投票機會,雖然對結局沒有影響,但對我來說卻是一大憾事。有人以為我是故意避席,以免得失任何一方,這不是我行事作風,如果有需要避席的理由,是應當事先解釋的。我的立場,在發言稿裏說得清楚明朗,會永存於立法會議事紀錄之中。
通過了減薪法例,大錯鑄成,以後如何修補關係,那就要看政府怎樣做了。王永平面對的困難和障礙估計不小,首先就是如何能說服公務員政府有誠意修好。當初不顧反對,傾力而為,得其所哉之後才轉過來示好,說要加強溝通,叫人怎能服氣?尤其是他自己晉身問責局長,平白加薪每月十二萬兼拿退休金一大筆,倒過來要比他低薪的舊同事要與市民「風雨同舟」?
其二,內在的障礙可能更大。事情鬧僵,罪魁禍首,是梁錦松的「假設」減薪4.75%。他以為看過調查,公務員大部份接受減薪,工會是擺擺姿態,於是放心採取強硬姿態。誰知人人都有自尊心,就算接受減薪,也咽不下讓人「假設」,出事是出於政府要擺出強勢話事的鋒頭。但這種「我是老闆,你是僱員」,受僱就只有低頭聽命的份兒的心態,根本就是新政治班子的管治文化。
文化變了,不但不講法律精神,就是王永平熟悉的政府行政規範也已隨風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