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職升警覆核敗訴

無職升警覆核敗訴

【本報訊】現役警長指控警隊基於其三名家屬有長期刑事案底,對他的品格操守存疑,令他永久不獲晉升,有關決定不公平,提出覆核。高院法官昨日頒下判詞,指警隊並非主要考慮其家人的案底,而是基於警長的誠信及品格確有不善之處,可能無法秉公處理其職務,才決定不予升職,並無不合理或不公平之處,駁回申請,判警長敗訴。
警長陳德強加入警界二十年,九八年原獲上司推薦升級為督察及警署警長。但陳指警隊對他進行品格審查,基於其三名家屬有毒品及誤殺案底,懷疑其品格操守。
翌年他獲通知永不批准升職,他認為要承擔家人過錯並不合理,決定興訟。
案件編號:HCAL3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