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七歲中五會考生,三年前為賺取二十元微薄時薪,到葵涌一間製冰廠當暑期工時,首日即發生駭人意外,左腳被捲入攪冰機內,整隻左腳掌慘遭絞斷,現須安裝義肢輔助日常生活。肇事青年昨日入稟高等法院,向益暉製冰集團有限公司索取人身傷害賠償。 記者:柯弘毅、黃美莉
現年二十歲的原訴人張忠亮,在入稟狀中指九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受僱於被告公司前稱海暉現稱益暉製冰集團有限公司位於葵涌的工廠,因被告疏忽導致他工作期間受傷,故要求被告賠償。
張忠亮母親對記者透露,兒子腳掌經接駁手術後血液不流通,後經醫生建議連同整條小腿切除,現已安裝義肢輔助日常生活。她又指兒子今年第二度應考高級程度考試,但拒絕公開其成績,索償金額亦不透露,因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外出未返家的張忠亮就透過電話稱,他不會回應任何查詢。
張的父親早年肝病過身,他與任社署文員的母親及古稀外婆同住大窩口邨。張因初次會考成績未如理想,九九年重讀中五,會考後為幫補家庭收入,遂按招聘廣告到該葵涌的製冰及冰塊冷藏貨倉當暑期工,時薪僅二十元。
課餘熱愛打籃球的張忠亮於事發當日首日上班,不料甫開工不久已釀成意外。當時張在一個二十呎長貨櫃改裝成的儲冰室內工作,負責將由頂部管道卸入儲冰室的冰塊推入攪冰機,以便冰塊攪碎後送往自動包裝。張當時擬用腳將一大塊擋着攪冰機入口的冰塊踩進機器內,卻連入口的鐵絲網亦踩穿,左腳腳跟以下位置即時被扯進攪冰機內,左腳掌慘遭機器絞斷,夾在攪冰機內。
張的慘叫聲引起其他工友注意,趕忙將攪冰機關掉及召警。救護員將傷者連同用冰袋盛載的斷腳掌送院。張事後接受十二小時接駁斷掌手術。
製冰廠東主於前年七月遭勞工處檢控違反提供安全工作場所條款,被法庭判罰四萬元。勞工處強調,僱主不應容許十八歲以下的暑期工操作危險機器,如木工及電動機器、處理化學品、有毒物質或和火有關的工序。
案件編號:HCPI59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