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與受害人致函法官求輕判<br>獸父姦10歲女傳性病

前妻與受害人致函法官求輕判
獸父姦10歲女傳性病

【本報訊】中年看更背妻嫖妓染上淋病,更不知恥,三度對十歲女兒做出獸行,藉詞「頭好痛,好辛苦,畀唔畀爸爸呀?」以陽具摩擦女兒下體及射精,其中一次更插入部份性器官。受害人不欲父母離婚而啞忍,終被獸父傳染性病入院而揭發案件。被告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及亂倫等三項罪名,法官關注被告若明知患性病仍侵犯女兒,將考慮加刑,被告還柙至下周五判刑。 記者:歐陽國華

暫委法官杜麗冰追問辯方大律師,五十七歲的被告性侵犯女兒期間,是否自知患上淋病。大律師指被告教育水平不高,案發時只知不適而沒有看醫生。法官質疑:「被告唔係二十歲,係五十七歲,佢識得話要買藥,唔知有淋病,都應該有概念係性病,唔係話讀過幾多年書,呢啲係常識,知下體有病,好可能傳染到女兒。」

「知錯實太遲」
被告於八九年在內地與妻子結婚,現育有十一歲的受害人及九歲幼子,妻子在本案揭發後與被告離婚,她與子女沒有到庭聽審,但與女兒均致函法官求情,前妻在信中稱已原諒被告:「他已知錯了,也實在太遲了!沒有了家庭、朋友和工作,要接受法律制裁,畢竟是十二年的夫妻,他過往是好丈夫、好爸爸。」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被告承認於去年九月及十月其中三日,在黃大仙寓所內與年僅十歲女兒亂倫,並兩度非禮她。案情指出,被告首次侵犯女兒時,把報紙放在客廳地板的一張蓆上,要女兒躺下,然後爬到她身上,以手持陽具摩擦她下體,然後在報紙上射精。第二次案發時,被告企圖把陽具插入女兒私處,但未能完全插入;最後一次被告也是以陽具摩擦女兒下體。

求醫揭發醜行
受害人於去年十月底發現內褲有黃色物質,由母親帶她求醫,初時驗出陰道發炎及有念珠菌感染,但處女膜完整,其後病情加劇,抽取陰道樣本驗出有大量類似淋病菌的雙球菌,入院證實染上淋病,受害人到此時才向母親揭發事件。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因與妻子性生活不協調才嫖妓,及向女兒做出醜行,事後已十分後悔,即時與妻兒分隔並及早認罪。
案件編號:HCCC16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