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役警長涉隱瞞已向警察儲蓄互助社及兩間財務機構貸款資料,先後向另兩間財務公司借貸共逾十萬元,繼而向法院申請破產,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被告鄧強康,四十一歲,控罪指其於○一年六月及八月,分別向兩間財務公司隱瞞財政狀況,詐騙共逾十萬元貸款。控方指被告於○○年二月至○一年間,分別向銀行及警察儲蓄互助社借款。及至○一年九月申請破產,高院同年十二月批准其破產申請。
警察儲蓄互助社助理幹事胡鴻鈞供稱,互助社於○一年三月批核給予被告五萬四千元借貸,被告須每月還款近三千元,但他於同年四月、六月及八月等三期還過款項後便沒有繼續還款。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CC320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