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音樂家 發薪涉違規<br>廉署拘港台台長曾葉發

著名音樂家 發薪涉違規
廉署拘港台台長曾葉發

【本報訊】香港電台在不足十五個月內,連番爆出員工懷疑貪污、濫用公帑的醜聞。香港電台英文台台長、著名音樂家曾葉發,涉嫌未有按照既定程序批准兩名下屬加薪,並將加薪的款項當作是兩名員工的家屬替港台作特約工作人員的報酬,昨日遭廉政公署控以兩項普通法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名,今日提堂。 記者:陳沛敏

廉署表示,在調查港台第四台節目主持人麥志堅涉嫌詐騙的案件時,揭發今次案件。麥志堅並會為此案錄取口供,頂證曾葉發。被指以權謀私的曾葉發昨日獲准保釋,記者昨午致電其辦公室時,他本人接聽電話,但謂不能就案件作回應。
港台發言人回應時表示,曾葉發自七九年開始服務港台,至今已有十七年,他是著名音樂家和廣播專才,且長時間擔任廣播工作,致力推動文化藝術活動。不過,港台以廉署已將案件交由法庭處理為理由,不予置評。
五十歲的曾葉發在港台的職級為總節目主任,月薪達八萬元,今早將於九龍城法院提堂。曾葉發被指於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年十二月期間,在執行公職期間,或在涉及其公職的事情上行為失當,即蓄意、故意地作出構成罪行的行為。

發薪給下屬不依程序
控罪指曾葉發未有遵守指定程序批准兩名港台僱員加薪,卻指示下屬安排該筆增加的薪金,虛假地當作是支付該兩名僱員的親戚,作為他們做特約工作人員的款項來處理。曾葉發又涉嫌簽署港台用作付款予特約工作人員的表格,促使款項存入有關僱員親戚的戶口。
有港台員工表示,其實涉案的情況並非首次出現,過去有主管為挽留非合約員工,希望提高其薪酬,叫該員工以其親屬的名義開設另一戶口,將加薪的款項存入該戶口,當作聘用該親屬作特約工作的費用。
港台機構傳訊總監戴健文接受查詢時稱,港台調整員工薪酬的制度相當嚴密,須經過兩層至三層的上級批核,而且財政小組會審核該部門的運作,並作實地視察。至於曾葉發會否停職,他謂會根據公務員的一般程序由公務員事務局處理。

多短期工作易生漏洞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回應時指出,港台是較為特殊的政府部門,須僱用較多短期和臨時工,容易造成給人鑽空子的漏洞,出現以權謀私、虛報濫用的情況。他促請港台杜絕同類事件。
近期頻有公職人員被控行為失當,但終審法院日前駁回政府總產業署前經理岑國社的上訴時,指此普通法罪行須有概括定義,立法反喪失彈性,讓人有隙可乘。廉署執行處首長郭文緯昨強調,廉署並非要將整個普通法的行為失當罪名寫成文法,而是將其中「以權謀私」的行為,例如將政府合約批給親屬的公司的行為,立法列為罪行,由《防止賄賂條例》規管。他認為,這樣對公務員也更清晰和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