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的商業競爭雖然激烈,但有公司的服務不斷被用戶投訴。本報多位讀者指有線寬頻I-CABLE無法提供穩定的上網服務,推銷員又提供錯誤資料,他們要求取消服務時,又受制於已簽約而無法如願,甚感無奈。
此兩月期間,多位讀者向本報投訴有線寬頻未能提供上網服務,又或上網時經常斷線,令他們極為不便,其中羅小姐稱,她使用有線寬頻上網,惟速度極慢,其後甚至未能上網,她作出投訴,本獲安排師傅上門維修,可是等了一天師傅仍蹤影全無,之後一星期沒有有線職員聯絡她。
胡先生、黃先生及田太等同樣不滿有線網絡服務不穩定,經常不能上網,令他們不勝其煩,欲取消服務卻會被罰款,令他們更感不忿,田太稱:「我覺得有被賣豬仔嘅感覺,錢畀咗,但又上唔到網,又唔畀我取消個plan攞番錢」,令她甚無奈。
另外多位讀者向本報反映,有線寬頻職員向他們提供錯誤資料,誤導他們申請服務,事後才發現職員所述實是子虛烏有。蔡先生稱,該公司職員向其未滿十八歲的兒子推銷,指用戶可試用兩個月,其間可隨時取消服務,可是他其後才得知根本沒有試用此回事。
陳小姐表示有線職員說她可試用服務四十八小時;陳太指職員稱用戶可獨享8MB上網服務;蘇先生引述職員稱如他申請服務,可獲贈有線電視五個台觀看;李小姐獲職員承諾每月另加三十元可獲有線電視服務,但上述全都未能兌現。
有線寬頻回應稱,接到本報轉介投訴後,該公司分別和投訴人聯絡,其中部份投訴人的上網服務已回復正常;部份則是客戶的電腦本身之設定有問題,與該公司網絡無關,經指導自行調校後已可上網;部份個案則已派員上門檢查,並為客戶解決問題,如事故乃該公司網絡導致,會延長客戶之服務期,即將客戶未能使用服務的時間順延。
至於職員提供錯誤資料,部份相信因言語間誤會所致,該公司已就每一個案作個別處理。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稱,如客戶簽約付款後未獲正常服務,可先向有關公司投訴,要求改善,因若進行訴訟,始終需花費精神時間。
至於推銷員誤導,消費者不可默默承受,只是追究時可能較困難,尤其消費者在街頭接受推銷時,更應盡量小心,如問明推銷員之姓名及職員編號,追究時便會較容易。 消委會電話:29292222
根據電訊管理局數字,今年上半年,接獲489宗消費者對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投訴,逼近去年全年552宗,投訴涉及上網速度及合約內容等。該局投訴電話:29616333
(○五一○四六)、(○五一七三一)、(○五二八三二)、(○六一九一九)、(○六二一一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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