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著名女子中學實驗室助理涉嫌兩度在寓所強姦家中菲籍女傭,昨於西區裁判法院被控兩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
事發於去年九月和今年一月,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八月十六日轉介東區裁判法院作初級偵訊,被告獲准以二萬元保釋外出。
現年四十歲的被告劉志明,報稱實驗室助理。被控兩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去年九月二十九日在位於香港仔鴨脷洲的寓所內,強姦一名菲籍女子;另被控於今年一月十二日,在同一地址強姦及非禮同一名女子。
控方鑑於案情嚴重,反對被告擔保外出,並於庭上指出,於今年一月十二日晚上,警方接獲受害人的電話哭訴遭人強姦,警方循電話紀錄追查至被告的寓所,警方登門發現被告寓所有兩個房間,受害人當時身穿睡衣置身於其中一間房內,警方事後將被告拘捕。
據受害人向警方供稱,被告在她不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她的房間,親吻及撫摸她的身體,又要求受害人替他口交,最後更將受害人強姦。受害人又透露,早前亦曾遭被告強姦,並將一條染有血迹的內褲交給警方作為證物。
辯方替被告申請擔保時指出,被告早前於理工大學考獲高級證書,現於一間著名女子中學任職實驗室助理,其妻亦於高等學府任職文員,被告育有一名六歲兒子。
辯方指控方反對被告擔保的資料不全面,其間受害人所述的證物亦沒有任何化驗結果,而被告一直與警方充份合作,受害人已搬出上址,根本無法滋擾有關證人。
裁判官考慮後批准被告擔保候訊。
案件編號:WSCC108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