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八日返港,在赤鱲角機場打開報紙,第一件矚目新聞就是數萬公務員上街抗議立法減薪的巨照。據報道,在當天下午的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行政長官董建華表示,他聽到了公務員的聲音了。
要數萬人街上遊行,聲音才可以傳達到行政長官,董先生的耳朵,是否有欠靈敏?這時才說聽到,是否稍嫌太遲?聽到了,回應也只是不會憑藉此法日後進一步削減公務員福利,是否稍嫌不足?
但最可惜的是,無論是董建華,還是各大報章的社評,在數萬人的聲浪和遊行的大動作之下,得到的只是粗糙而扭曲的訊息,就是公務員反對減薪,以遊行抗議為顯示實力。所以輿論也不見得同情:公務員應該接受減薪,所以不應反對立法。
即使一貫有深度和理性的《信報》,今次也令人失望,七月八日的社評,主調是立法是正確的,因為只是取消了公務員鐵飯碗的「特權」,我在《減薪不可以不擇手段》的分析,似乎沒有發揮任何作用。
撇開法理原則,更簡單的事實就是,公務員待遇,向來與私營機構待遇不同基礎,公務員待遇的優勝處是穩定,市場上因股市樓市大旺,私人機構薪酬花紅飆升,不會有公務員份兒;但市場不景,私人機構大幅裁員減薪,公務員也不會職位不保,或被隨意減,這就是原來的交易。原來的交易不是永恒,但改變之前總得商討,而不應是政府憑着權力而立法單方面改變合約條款,剝奪合約權利,這有甚麼難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