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擬推第三者結算

港交所擬推第三者結算

【本報訊】港交所(388)昨日就推行第三者結算的建議發出諮詢文件,諮詢期到8月9日。證券行將有權選擇將證券結算及交收工作,外判給指定的「全面結算參與者」(GeneralClearingParticipant,GCP),只做買賣的證券行(非結算參與者)將毋須符合中央結算風險管理措施所要求的資金規定,減低營運成本。

助證券行減成本
只做買賣的證券行除省卻中央結算的資金規定外,證監會未來亦可能考慮將其根據財務資源守則的資本要求放寬,進一步降低成本。
本地期貨市場早已採用第三者結算模式,今次是跟隨國際市場趨勢,擴展至證券市場。在第三者結算模式下,中央結算將設立兩種新的參與者類別,即全面結算參與者及直接結算參與者(DirectClearingParticipant,DCP),後者繼續為證券行本身的交易進行結算及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