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仙局騙徒重囚21月

天仙局騙徒重囚21月

【本報訊】三十八歲無業漢假扮內地公司駐港代表,誘騙三名廠家墮天仙局,輸掉巨款賭債,由他人挾持提款抵償,被告昨被裁定三項引誘他人參與賭博罪名成立,裁判官指騙案計劃周詳,手法相當專業,他雖不是案中主腦,但須判囚二十一個月。

迫買珠寶抵債
裁判官潘兆童判案時稱,控罪所指的三個賭局中,情況類同,甚至牌面也是一樣,相信賭局並非真實,被告不否認曾利用假名,亦不足夠證實被告有意與受害人做生意,導致他們賭博,法庭接納受害人因信被告為真正生意人,才會與他賭錢,故判被告罪名成立。
被告莊淞昇(三十九歲),被控三項存心欺詐或以欺騙手法引誘他人參與賭博罪名,案情指他假扮內地公司駐港代表,登門認識三名製衣廠負責人,然後誘使他們外出洽商,隨即設下「話事啤」天仙局,令三人欠下巨款賭債,再由他人挾持提款,或以購買珠寶抵債。
案件編號:KTCC28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