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靄儀:毒辣 何秀蘭:不道德<br>立會四女將 搏擊反恐例

吳靄儀:毒辣 何秀蘭:不道德
立會四女將 搏擊反恐例

【本報訊】立法會今日恢復二讀《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草案》前夕,大律師公會、立法會議員及人權組織同表質疑,擔心條例草案牽連甚廣,把檢舉恐怖分子的責任放在普通市民身上,違者可能被判監三年,易令巿民誤墮法網;有議員甚至批評條例「殺人於無形」。 記者:莫劍弦、陳廣慧

保安局由提出反恐條例草案至今只有三個月時間,立法會被迫匆匆審議。立法會四名女將吳靄儀、余若薇、劉慧卿和何秀蘭昨召開聯合記者會,譴責政府倉卒立法,質疑政府以承擔國際反恐責任為名,向中央政府「交差」為實,為立法開快車設先例。吳靄儀直斥:「今次可以咁『拿西』,咁草菅人命咁做,下次都可以!」何秀蘭也批評說:「咁嘅立法程序係不道德嘅!」

把責任推給市民
條例草案建議的恐怖主義行為定義廣闊,包括具體行動和進行恐嚇,而任何人只要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是恐怖分子,即要舉報,舉報後更不得向外透露,否則最高可被判監三年。另外,任何人若明知消息虛假仍然發布,令人誤信有恐怖主義行為發生也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監七年(見表)。
吳靄儀批評政府所訂的條文較其他國家「毒辣」,甚至超越聯合國的最低要求。不過她讚賞政府也接納議員意見,如除了聯合國安理會所列的恐怖分子名單外,政府若認為某人是恐怖分子,必須經過法庭裁決,取代原建議由特首作出決定。
吳靄儀將會就條例草案其中十六項條文提出修訂;另外余若薇、民主黨議員何俊仁、自由黨議員周梁淑怡和楊孝華也會就條文提出若干修訂。不過在自由黨、民建聯和港進聯支持政府草案下,預計條例仍可順利通過。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直指反恐條例對一般香港市民來說,損害人權多於保障市民不受恐怖分子威脅,其中任何人都要舉報懷疑恐怖分子的條文,更把責任推到市民身上,令人人自危。羅沃啟說:「市民唔會知幾時要做乜,唔知邊個係恐怖分子,咁樣立例只會令市民容易踩落陷阱,普通人都要做埋執法。」

當中的定義過寬
大律師公會昨也發表書面意見,指本港一直是世界上其中一個最安全的城方,政府明顯無迫切需要在港立法反恐,倉卒立法令人遺憾。公會又認為,政府對「恐怖分子財產」的定義過寬,而要被政府錯誤凍結財產的受害人向法庭證明政府有「嚴重過失」是過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