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二歲前神父劉嘉兒涉於九一年至九二年期間,在所屬天主教聖若瑟堂神父宿舍四度非禮當時年僅十五歲的少年。案件昨於區域法院答辯,被告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男子及三項非禮罪,法官將案押後至九月九日作審前覆核,現轉任保險經紀的被告續獲准保釋。
主控表示本案將有八名證人,包括一名趙姓神父,現身在美國,開審時將回港作供。被告代表大律師鍾偉強表示,案件牽涉教會法律、被告對教會的招認、及教會根據內部法律對他的懲罰。辯方打算傳召一名教會專家證人,了解教會法律及罰則,並需等候受害人病歷報告及家人供詞。
控罪指被告於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九二年八月一日,在觀塘道天主教聖若瑟堂神父宿舍,三度非禮一名十五歲少年。另一項控罪指他於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九一年一月十五日期間,在同一地點促使同一名少年與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案件編號:DCCC60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