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懷九千元行乞三小時賺五百<br>同情心騙子 判囚四個月

身懷九千元行乞三小時賺五百
同情心騙子 判囚四個月

【本報訊】三十歲持雙程證殘障漢攜同妻子及外甥於回歸紀念日來港,身懷九千多元的殘障漢趁妻子及外甥到海洋公園玩耍時,竟在銅鑼灣鬧市叩頭行乞,三小時共獲取五百多元輔幣,被途人舉報。被告昨在法庭認罪,裁判官指斥被告除違反入境條例外,更欺騙香港人的同情心,應接受法律制裁,判即時入獄四個月。 記者:梁家亮

現年三十歲的被告廖彩發,為持雙程證內地人士。被控於今年七月七日在銅鑼灣百德新街及怡和街交界,在公眾地方行乞。
被告求情時指,本身為江西人在內地以耕作維生,他與家人於七月一日香港回歸紀念日來港,事發當日妻子與外甥到海洋公園,將九千多元現款交給他保管,之後他便到街上行乞,他要求裁判官輕判,好讓他一行三人可早日返回內地。

妻與外甥往遊樂
東區法院裁判官李唯治表示,留意到被告右腳殘障,但被告身材健碩,年輕力壯,外貌不像一名乞丐。被告於回歸日來港,其後在街上行乞,被捕時身懷九千多元的現金,被告的所作所為除違反入境條例外,更欺騙香港人的同情心。裁判官指雖然同情被告右腳殘障,仍應受到法律制裁,遂判被告入獄四個月。
案情指出,事發當晚九時許,一名途人經過上址見被告躺於地上,不斷向過路人叩頭行乞,有善心人將輔幣放在被告的帽子內,該名途人向警方舉報,指出上址有人正在行乞,警員到場調查發現被告持有內地雙程證,遂將被告帶署調查,於警誡下,被告否認控罪,但承認當日下午六時許開始行乞,共獲取五百七十多元的輔幣,被告身上懷有九千三百元的現款。
案件編號:ESCC20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