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署拒助上訴捱批

法援署拒助上訴捱批

【本報訊】兩兄弟因販毒分囚十二年及十年,兩人不服昨提出上訴獲減刑至八年半及六年半,上訴庭批評法援署拒絕受理兩人上訴個案,要法官引用法例指派法援署協助,建議署方日後處理類似申請時應主動提供協助。
上訴庭昨在判詞提出,兩名上訴人曾就提出上訴申請法律援助,但被拒絕,上訴庭鑑於兩人年幼無能力處理上訴,遂根據《法律援助條例》指派法律援助署協助兩人。
上訴人洪榕和洪鑫,犯案時年僅十六及十四歲,正在求學,兩人共被控三項販毒罪名,經審訊被定罪,兄被判囚十二年,弟囚十年。
上訴庭指原審法官僅考慮洪鑫年輕而將十二年量刑調低至十年,刑期明顯過重,故批准減刑。
案件編號:CACC1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