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舞台劇演員出身的菲漢,聲稱生意失敗,又因不育令妻子捨他而去,情緒困擾下成為龐大詐騙集團成員,協助主腦在本港以假護照開公司,洗黑錢一千三百萬元,他昨在高等法院認罪,判監七年零四個月。 記者:梁偉強
高院法官彭鍵基昨判案說,被告自稱角色低微,但犯罪集團首腦委託他來港,開設公司,而且只有他有權簽文件,可見他是首腦信任的人。
二十七歲被告RenatoCemineTandoc承認一項行使假文件及四項洗黑錢罪,亦承認是年僅三十歲的菲籍詐騙集團首腦AmadorPastrana的下屬。
負責本案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戴律持昨在庭外表示,本案受害人遍布世界各地,犯罪集團利用香港的國際聲譽,開設逾一百間公司洗黑錢,但本案被告是唯一落網的集團成員,至於Pastrana,據說已潛逃美國。
根據案情,Pastrana自九七年起,誘騙世界各地人士投資,並利用香港洗黑錢。
Pastrana的詐騙方法,是由被告先收集投資者的聯絡資料,透過一批所謂「經紀」,訛稱有公司將在美國上市或已上市,吹噓投資回報豐厚,又自稱以香港為基地,慫恿對方透過他們購買股份或股票,投資者付款後,若要取股票,Pastrana的黨羽便採拖延策略。
被告於九七年七月至十二月參與該詐騙集團,曾一度離開,但九九年初再加入,他多次從菲律賓來港,透過秘書公司,購買海外的空殼公司,並在港開設銀行戶口,其間他曾向秘書公司出示假護照掩飾身份。
被告所開設的多間公司銀行戶口,為集團收取詐騙得來的款項,曾有一百五十九人存款共一百七十萬美元(約港幣一千三百萬元),該等款項已無法追尋。
被告於去年四月來港時被捕,他承認按集團成員指示開設公司,每次來港可獲五百美元,開設一間公司獲二百美元。
辯方大律師EdwinChoy指被告是舞台劇演員,又做兒童錄音節目,聲演超人或怪獸,後來開公司做舞台劇,卻遇上金融風暴,生意失敗,又因不育遭妻捨棄,結果因經濟拮据及情緒困擾,參與友人Pastrana的犯罪集團。
案件編號:HCCC343/2001